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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实用12篇)

小编整理 | 日期:2023-12-16 14:38:13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篇

兄弟是余华最为满意的作品,兄弟用40年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上部余华将笔锋指向时代,一个重组的家庭在短暂的幸福之后被时代撕碎了,爸爸宋凡平被活生生打死,让人不禁又恨又痛,妈妈随后每况愈下,病逝,随后爷爷也终于去了。

为下部兄弟两人以后的生活铺垫上悲情色彩,让人更能感受到两兄弟相依为命的情感。但是林红的出现将他们分开,他们开始为了各自的生活奋斗,宋刚也因为对李光头跨越亲情的情感在家庭和兄弟间难以平衡,终于也在压力中爆发了,与李光头真的分道扬镳。

因为两兄弟的性格截然不同,宋刚的善良在当时的社会无疑是他最大的缺点,他逐渐被社会折磨,并感受到社会的丑恶,最后为了不成为负担在海南待了一年多,期间林红一直被厂长_,没有人能够倾诉,却因为李光头的一句话结束了长久的噩梦,慢慢也在内心因为财力的影响开始对李光头有了好感。

后来林红因为在李光头那儿体会到了从未体会的鱼水之欢,抑制不住自己四十多年的渴望,与李光头乱性了3个月。这时宋刚回来了,并了解到了这件事,他先是迷茫悲哀了很久,随后通过自杀想成全他们,因为他不想成为谁的负担,就连死之前他都想着自己的肺病不要传染给抬尸者,这里对自杀的描写用着余华的经典平静语调,却将读者内心搅得悲哀痛苦,成为全书的高潮。整本书看下来,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们在想宋刚早点回来就好了,林红为什么背叛自己的丈夫,李光头的做法让人痛恨。

但是,真的有人做错了吗,宋刚温柔善良但却胆怯懦弱,李光头冲动却从不记仇,也一直把宋刚当成兄弟,但让我们感受到更多的是那种江湖的兄弟情义。林红勤俭持家,疼爱自己的丈夫,即使被_也舍不得告诉宋刚。所以,悲剧的造成不是人的错,而是社会,我们如何去改变他们的人生都改变不了社会,余华留给读者一种悲凉的无奈感。所以宋刚是余华的武器,余华用宋刚的死,一个最善良的人的死亡来控诉这个社会,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2篇

买到《兄弟》一书后,饥渴般一饮而尽后,却发现是一杯质量不太好的饮料,喝完后嗓子更加干渴。

还是先说这本书的亮点吧,与余华的其他作品一样,余华在描写感受方面的笔力是一流的, 这是余华的强项,我还不知道当代作家有谁能超过他。“坑里的土升起来,形成了一个坟墓”;写李光头被关起来后,阳光的变化,都非常真切,这样入骨的描写在书中比比皆是。尤其是第17章,宋凡平横尸街头,宋刚和李光头兄弟俩个手牵着手寻找他们的父亲。这两个可怜的孩子就如走在我的眼前,他们的无助和惶恐让我流泪。我想没有人在读到这章时心里依然平静。

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出色的?语言的幽默上也很棒。还有呢?似乎没有了。

做为一部长篇小说,余华将其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一塌糊涂。在他的笔下,人物都失去过去和未来,也不存在人际关系网,成了没有生气的木偶,根据情节的需要,牵来牵去。宋凡平的挨斗,没有一点铺垫,就写了。如果说是为了造成突兀的效果,那么之后总要交代一下来龙去脉吧。宋凡平的那些邻居,纸捏的人一样,苍白无力。还有宋凡平的父亲,李光头和宋刚的爷爷,这么重要的人物,可以说宋凡平的命运都是由于他造成的,怎么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余华对他笔下人物的轻蔑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那三个少年,每次出现总是在练“扫荡腿”,太假了。宋凡平的乐观、不屈,也太假了,都什么年代了,余华怎么还在写这样高大全的人物。还有宋刚,《兄弟》里的另一个主角,完全成了李光头的陪衬,没有一点自己的个性。小说里的人物刻画,是这部作品最大败笔。我不敢相信,这些人物居然出自余华的笔下。

《兄弟》另一个让人失望的地方是时代和环境背景。文中总是出现“我们刘镇”这样的字眼,全部情节也是在刘镇展开。可是刘镇是什么样子的,它相对于李兰去的上海的地理位置,它的街道环境是怎么样?一片模糊。而____这样的时代,在余华的笔下,只是如老年人的记忆般,通过零碎的事物呈现,与白纸上的线条一样简单。回想起来,余华所有作品的环境描写都有模糊的感觉,只是《兄弟》这篇更明显了。所以 有理由相信, 这方面是余华的一个弱项。

大量排比的运用也损害了作品,我知道余华的用意是在加强笔力,可问题是 什么都不能过了。余华的排比不只限于句子,而是成段成段的,一件事出现了,非要在后面跟一件相似的事,而且用笔均匀,分不出轻重。也许余华太专注于煽情了。余华曾说,写小说越成熟越不需要技巧。可《兄弟》里技巧的 运用,又是那么的刻意。读到后来,我几乎能猜出余华要怎么写,这很没劲,这些篇幅我是一扫而过的。

《兄弟》还有一个奇怪的地方,就是全书二十多篇中,单读哪篇都很好,绝对是优秀的,个别地方称的上伟大。可就是连起来看,让人反感。有点象书中的“大白兔奶糖”,吃第一颗,香甜无比。如果一下把一袋的糖都吃进去,就只有难受。

总的来说,《兄弟》这部作品比起余华以前的,比如《活着》,差了很远。在余华沉寂十年后,写出了这样另人失望的作品,我想只能有两点解释:一个是余华的文笔的确不如 以前,一个是商业化的文坛,让余华耐不住寂寞,将尚不成熟还需要修改的作品提前发了出来。我一直喜欢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3篇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重新组合成的家庭在劫难中的崩溃过程。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而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4篇

兄弟这一本书是我看的最快的一本书,并不是看的不认真,而是我深深地被吸引。还没看的时候朋友说余华的书有点骚有点黄,但是我感觉这就是真实啊。

真实的何尝生活就是这样。下面聊聊这一本书吧。分两个时间段来说吧。

第一个时间段是在_期间,在叙说之前先介绍下小说的主人公,他就是李光头,名字很好笑,但是他以后的成绩,确实是彪炳史册。李光头,他父亲在他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死了,死因很奇葩,因为偷看女同志的屁股,掉在厕所里淹死了。历史往往有趣,在李光头十四岁时候也因为偷看女同志上厕所而全村都知。

或许就是这样的不要脸的精神他的事业最后越来越大吧。叫宋凡平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一个哥哥叫宋钢。这就成了他的哥哥。他的后爸是一个男子汉,但是在_中认为他是地主成分接受改造,后面因为去接妻子,逃出看守所,而活活的打死在汽车站。我看到他妈妈给他后爸送坟的时候说,不要哭,不要让别人看到你们哭的时候深深地触动。后来光头的老妈也死了,就剩下他和宋感相依为命。人心怎么会这样的恶毒。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第二个时间段就是改革开放期间,李光头当了福利厂的厂长,做出 了不错的成绩。他在追求镇花林红的时候,林红爱上了他的哥哥宋钢。于是兄弟两个因为爱情而绝交了。李光头爱情上失败所以注意力放在事业上面。他辞职福利院厂长。准备下海,实现他的鲲鹏之志。他集了七千五百元,开服装厂,自己去上海拉订单。但是几个月他回来,没有拉到订单,他破产,欠下巨大财。天天挨打。

但是他没有自暴自弃,他在收破烂中找到商机,做成中国,甚至世界的破烂大王,他成为了刘镇的GDP。他的兄弟宋钢失业了,而且有了肺病。他跟着一个骗子出去外面买保健品。在这一段时间中。光头得到了他曾经的梦中情人,也就是他兄弟的老婆林红。当宋钢回来听到这一件事时候,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但是他心里原谅了。最后的结局是林红成为老鸨。而李光头锻炼身体登上了别的星球,他把他兄弟的骨灰散天,说了一句他兄弟是外星人了。

其实看完这一本小说之后,其实真的感觉自己对人性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同时也认识了自己的良心。最近的很后悔自己的自私,伤害了那个最爱我的人,或许生活中没有后悔药,但是我心里希望她好好地。婷,对不起。我很愧疚,或许你看不到。但是我想说一声抱歉。我很爱你。

这就是阅读的力量,让你找到你的心。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5篇

我得承认,解读余华的这部皇皇巨著我的能力明显不够,这不是谦虚,是真的。很多年以前坐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刘阶耳老师解读《鲜血梅花》、《现实一种》的时候,在纸页发黄的《收获》上一遍遍地读《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无从深入理解这位先锋文学大家。印象中余华不像其他的先锋文学作家一样致力于在话语的形式上做足了文章,而是底层生活的忠实记录者,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写实主义者。《兄弟》则不然,它也写实,但是属于放大了的写实,无论写苦难、贫穷还是暴力和欲望,余华都把它放大了,让我们透过一种被夸张了的真实去透视我们曾经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时代,属于我们这个民族的过去和现在。

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不喜欢《兄弟》。事实上,面对这部五十万字的巨著,我很难用“喜欢”这个词来形容我的感觉。我想我能使用的只有“震撼”。对,是震撼,以及充塞在胸口的憋闷和压抑。我是那么地喜欢宋凡平,不仅是我,我想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高大,英俊,幽默,乐观,诚信,善良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加在他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可是他死了,死得那么惨;我也是那么地喜欢宋钢,他跟父亲一样的高大英俊,文质彬彬,信守诺言,宁愿死也不愿意伤害自己的兄弟,可是他也死了,死得依然惨烈;我也喜欢林红,美丽的花儿一样,却不以美丽骄人,深入简出,低调做人,可她不仅委身于自己曾经鄙弃并且仇恨的李光头,而且最终做了鸨儿。同样,我为饱尝屈辱的李兰庆幸,庆幸她好人有好报,可她的幸福昙花一现,接下来跟她相伴的还是恐惧和屈辱;我同情宋凡平老年丧子的老父亲,这个比贫农还贫穷的老地主,死的时候连一口薄棺都没有,一张草席裹着埋进了黄土。相反,我讨厌的李光头,自私,贪婪,不择手段,却富成了航空母舰;我同样讨厌的刘成功,见风使舵,附庸风雅,却成了所谓的刘ceo……所有这些,都让我在震撼的同时胸口憋闷得不能呼吸,加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动车追尾了,死伤那么多人;天津公交车残杀,场面血腥;云南赛锐27刀杀人被判死缓案浮出水面,让人不胜愤慨;京珠高速客车大火41人遇难;云南女履历造价三年连升四级……所有这一切叠加在一起,不能不让我怀疑起自己的信仰了。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中浸泡出来的人,我一向主张多看主流,多看正面,我也宁愿相信并且不停地用文字讴歌着生活的美好,事实果真如此吗?

直面社会是一个作家的良心。闭着眼睛思考的人,是傻子。

还想记下来的一点是余华在后记中提到的窄门。他说写作往往就是窄门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他还说,“无论是写作还是人生,正确的出发都是走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多长”。“以宏大的篇幅来叙述重大的历史,文字却极其朴素简洁,所有的注意力像激光灯一样凝聚在几个主要人物身上,故事内容几乎全部发生在一个小镇”、“视野很小,内涵很深”、“没有在人物身边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背景上浪费笔墨,这让宏大的历史变得非常个性化”。美国《pop matters》____年1月的这个评论,无疑是余华“窄门”理论的最好诠释。

还有一个思考不得不提。高行健的《灵山》获得诺奖以后,引来不少批评,集中起来就是说他故意投洋人所好,以暴露家丑来迎合诺奖。《兄弟》获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是不是也会招致这样的批评?余华在作家出版社____年第2版中附了英文版、法文版和德文版评论摘要,是想要表明某种立场,还是为了说明什么?照我看,不如不要的好。是非功过,自有读者评说。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6篇

他的长篇小说:《活着》被改编成了电视连续剧《福贵》,这部电视剧前两年播放的时候倒是全看过了,但福贵及家珍的命运及最后的结局,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和压抑,感到活着的悲哀与无奈;但富贵无论穷困与富裕时的乐观心态却最适让我难忘和感动,当经历过穷与富,乐与悲,人生到最后还剩下什么?

一见面就不停提起的,故事梗概看完后依然是同样的的压抑,你与这两部小说的精神契合点究竟在哪?如此压抑又悲凉的人生,难道这也是你最新心境的写照吗?内心真的有点排斥了,我不太喜欢给孩子看这种题材的书籍,也许是自己内心深处对于过去或者人生苦难的深深抵触吧!

网络上评判还好的短篇《世事如烟》更是看得一头雾水,那种如呓语般的情景一直让我云里雾里,感觉就像回到鲁迅时代的笔下,全然进入到鲁迅《人血馒头》的情景中去,那种压抑更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这种小说也是我所讨厌的,我又会如何将这些东西买给自己的孩子看呢?

这是时代的悲哀,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许教育更应该是解放时代套在成人及孩子身上的枷锁,而不是给她套上更多圈套甚至是模子,让他或者她在社会的变迁中无法很好的适应而不得又成就一起时代的悲剧!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西西弗,我们只是我们自己,只为自己这么短暂的一生服务!而不是背负着太多的枷锁前行!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7篇

前些时间在同学的推荐下看了余华的《兄弟》,觉的写得很好,写的好的东西,就是那种让人一口气想把踏读完,读完了,心里却好久平静不下来,我就是这种感觉。

小说上部描述了在狂热 浮躁 怨假错案满天飞的饿________期间,一对患难夫妻不离不弃 荣辱与共相濡与沫的感人至深的故事。而二个小主人公之间纯朴 执着的兄弟情也让人动容。正是这些人间的至纯真情,吸引着读者不断的往下看。

上部中塑造了一个很完美的人物:宋凡平。送。宋凡平身高一米八五,中学老师。在一次刘镇最高规格的篮球比赛上,一记惊世骇俗前无古人的扣篮成了当地的英雄,并自然地获取了李光头母亲李兰的心。没多久两人便成了亲。李光头和年长他一岁的宋钢成了兄弟。

____刚开始,宋凡平还是一个威风八面的旗手,后来被认定为地主后代,受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大罪。李兰去上海医院看病,尚不知宋凡平已成了阶下囚。宋凡平为了实践去上海接妻的诺言,竟不顾一切地逃跑,后被_在车站活活殴打致死。看至此处,真是让人潸然泪下,让我们生活在现在幸福生活的人看到了____的残酷与无赖,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混乱与恐慌,为中国的这段历史感到悲哀,为当时受到不公待遇的人感到不平与愤慨!

按刘镇的风俗,女人死了男人后一个月内不能洗发。李兰却整整七年没有洗过一次头发!可没人知道她对宋凡平的爱比海还要深。李兰在李光头十四岁的时候得了尿毒症去世了。临死前,嘱咐宋钢要好好对待弟弟李光头。因为她怕从小便是混世魔王的李光头将来会坐牢。结尾,宋钢在继母的墓前,哭道:“妈妈,你放心,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

特殊时期的爱情与兄弟情让人感动

下部写得相当现实,甚至有点冷酷。

从李光头自私自利,为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兄弟的感情,到宋钢与林红终成眷侣;从李光头辛苦创业由穷苦不堪到富甲一方,成为刘镇的GDP,到宋钢到处流浪兜售各种乱七八糟的药品,还遭受身体上的折磨,辛辛苦苦赚了三万快钱想和妻子过好日子,回家却发现妻子已经跟了自己的兄弟,绝望之下卧轨而死……让人读来忽喜忽悲,突然高兴至极,突然又抹眼泪,以至在我看这本小说时,我室友都觉得我莫名其妙。

正如余华先生自己在后记中写的,下部写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虽然夸张了些,

但也深刻的反应了现在现实社会的一些丑陋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8篇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他从小就很懂事,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于是我看到了为李光头织毛衣的宋钢,看到了把李光头的任职书画下来一直珍藏着的宋钢,也看到了几次背着妻子而给李光头钱并和李光头一起在县政府门口的垃圾堆旁吃饭的宋钢。一个表面虽有些软弱但是内心却很固执的哥哥,一个真正让人感动的哥哥。宋钢的固执表现在他一直坚持自己对李光头的爱是正确的,甚至不顾他挚爱妻子的反对;还表现在当他落破时也不肯向弟弟低头,因为他毕竟是哥,他也毕竟是个男人,“说出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他是喜欢文学的,他也是有着文人那爱面子的气质的,因为他会因丢脸而低着头走路。在我眼里他和李光头就好比是《撞车》里的白,黑不同肤色的人种,虽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也是如同一个受过教育和一个仍保持着没有被现代文明洗刷的原始欲望甚至不懂得控制这种欲望的人一样,李光头没有控制自己的情欲,彻底违备了他曾对宋刚说的我们是兄弟,不能乱伦这样的话,而林红这个女人也因性欲的满足而背叛了自己的丈夫。宋钢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虽然他说他是幸福的。但我觉得宋钢是整部小说中最悲的人物,悲到最后都要怀疑当初林红嫁给自己是一个错误,悲到最后一个文人性格的人都要把爱情和金钱的满足混为一潭。和李光头比,宋钢是自卑的,这自卑是来自李光头的,从他那句“林红怎么会喜欢你?”开始,到最后怀疑自己而死才结束。然而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兄弟,两个他一生最重要的亲人,他又能说什么呢!正向羽泉唱到的:“我在牢里慢慢的变老,却给你看我幸福的笑。”而宋钢是被这牢活活的困死了。

宋钢带着幸福和安详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已没有挂念,他知道自己的兄弟现在生活的很好,他没有辜负母亲临终的遗言;他也觉得妻子活的很好,因为她在自己兄弟身边,一个一直都爱着他的人的身边,他知道他能给林红一个不用为钱而辛苦的生活。但是他不知道他的妻子真正爱的人真的只有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他的离开把这个“牢”彻底抛给了李光头。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9篇

有人说:“钱能够创造财富。”有人说:“困难能造就成功。”而当我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后,我却想说:“信念能够创造奇迹。”

这是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事,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这时,安德鲁。罗文接到任务:与古巴起义军领袖加西亚联络,并将信送到他手中。罗文没多问一句话,立即无条件执行,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历尽艰险,最终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凭着这封信,美国成了最终的胜利者。

主人公罗文是那么负责,他的信念如此坚定,接到任务时,没有多问,而是抓紧时间执行任务,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我觉得这种精神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学习上都是难能可贵的。学生或是下属接到任务时,就该毫无怨言,认认真真地完成。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我们班长身上有罗文的影子。

这事发生在一年级,我们刚上学那会儿。我们和班长玩得正欢,刘教师又叫班长去办公室了。“到底什么事儿老叫班长”不一会儿,班长就回来了,问道:“有谁明白文印室在哪儿”我们摇摇头:“不明白。”一听这话,他就脚踩“筋斗云”飞奔而去,我们疑惑不解,也就继续之后玩。时不时只看见他的身影在楼道中闪现,每一次,他都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偶尔望见他停了那么一下下,又挺直腰板,继续奔路……从后面看,班长简直就像奔跑的火鸡。

不知不觉我们都玩了十分钟,休息时,又看见他跑了出来,上气不接下气,衣服、裤子都被汗水湿透了,可他脸上依然挂满笑容,手里还握着一张纸。他一刻也不休息,踉踉跄跄地走进了办公室,出来时,只见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生活中,我们也应当像罗文一样,既要自我主动去做,又要扎扎实实地做事,不能一拖再拖。遇到困难,不能畏缩,而是要勇敢地去应对。正如书中所说:罗文是敬业、主动、忠诚、勤奋的象征。全世界人们都应向他学习。

《把信送给加西亚》虽然讲的是小小的一个故事,可是留给后人的却是深思,因为它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坚定的信念定能够创造奇迹。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0篇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述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应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我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可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欢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能够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

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能够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

奋的,因为他最终能够结束他的噩运了,并且这样一条大鱼能够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终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述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

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

现那样勇敢地去应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我感到我浑身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无论今后的教育道路有多少荆棘,多少挫折,我相信仅有有老人那般不服输的品质,我必须会是生活的强者。《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去仔细品味的

一本书,就象高尔基的《海燕》,能让我们在暴风雨来临前获得勇气,获取力量。能让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信心十足地去应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向全世界大喊”我就是英雄!“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1篇

读书心得800字篇1:读书心得800字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我想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吧。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地厌倦读书,很少会坐在桌前去细细品位一本书集,既便偶尔拿一本书来看看,也只是随手翻一下,没有耐性去细品书中的精华所在。而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出去玩,不是逛街就是在家里听音乐、打游戏等,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时间一久便觉得这些娱乐项目及其的无聊。于是,便站在窗前呆呆的望着外面的世界,目光呆滞,心里空洞洞的,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一样,我不知到该干点什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材料。当看到别人那么专注看书时,便被他们那种专注的神情所打动,也随便拿了一本书

兄弟读后感800字左右 第12篇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他会为向林红求爱而想尽各种令人荒.唐大笑的招术。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李光头不拘小节,也因此他根本没有彻底了解过宋钢,他不知道宋钢为什么会为女人而哭而放弃生命,因为他不理解女人。他对林红其实是一种占有的欲望,甚至在他心里这种欲望已经根深缔固了。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他有信心做好每一件事,于是他会辛辛苦苦的赚回因生易而欠下王冰棍等人的那些钱,也正是这份勇气与信心最终成就了他的事业。曾听人说童年时很淘气的孩子长大后多数会有出息,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少的科学性,但李光头证明了这个观点,因为从小就没有怜香惜玉等个性的淘小子往往是那种磊落而不会为爱情所困的人,也因此这样的人更容易成功。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象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老子》也好,《庄子》也罢,中国史上有很多哲人都曾探讨人性真善美的统一的话题,但李光头最初的个性却明显一个“真”字,其它的都谈不上。然而这种真却没能与美或善很好的结合。最终,李光头的上述个性成了时代发展对金钱无休止的欲望的牺牲品,这因时代的发展而日异膨胀的欲望渐渐覆盖了他的真性情,使他愈发地向着大众所一般认为的“坏人”方向发展,直到最后宋钢死去了他才慢慢回归了自我。末尾我看到了隐藏在李光头内心深处的那份真正原始而没有因金钱而膨胀的兄弟之情,可是为时已晚,他们却只能做生离死别的兄弟了。因为李光头的本性使得他不会和宋钢一起去死,他不是那样的人。若和《活着》相比,李光头的生命力像是福贵老汉,而宋钢则等同于那个在中死去的福贵老汉的战友。